【教育部】加快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新期待

2018年11月28日 6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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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率达到80%,将学前教育工作成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目前,我省采取的措施和主要成效是:

一、重规划,强化公共服务布局

一是科学规划。以县为单位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每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00所以上,新增学位50万个。二是优化布局。在城镇按照每3000至5000人口居住区设置1所6个班以上规模幼儿园的标准,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在农村每个乡镇(街道)建设至少一所达到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按照覆盖3000至5000人口的标准建设村办幼儿园。

二、扩资源,解决入园难问题

实施“六大工程”,扩增资源总量。一是强化城镇幼儿园配套建设工程。住建部门牵头,明确教育、规划、土地等部门责任,设置“制度卡口”,做到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确保幼儿园公益普惠性质。二是启动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省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加强部门协作,对未规划幼儿园、规划幼儿园不足、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进行分类治理,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以日照市为例,目前已有7所通过无偿移交、2所通过回租办成了公办园,29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办成了普惠性民办园。三是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与提升工程。大村独办、小村联办,实现贫困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四是实施民办幼儿园发展工程。落实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办园。五是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计划。通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教师培训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目前,普惠性民办园占民办园总数的48.8%。六是实施“优质园+”办园模式。建立完善示范园对薄弱园、农村园、民办园的结对帮扶机制,全面推行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

三、核编制,解决机构和队伍问题

一是核定机构编制。重点将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实验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对未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幼儿园,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二是核定人员编制。2018年,按编制标准完成公办园教师核编。编制总量无法满足的地区,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截止11月25日,东营、临沂、泰安、烟台、滨州、聊城等6市全面完成公办幼儿园核编工作,年内全省公办幼儿园将全面完成核编工作;预计将有1700多所公办幼儿园新纳入机构编制管理,通过挖掘现有编制资源,新核增编制6000余名。对实验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等公益二类幼儿园,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需求。三是提高培养层次。实施公费师范生乡村幼儿教师培养计划,每年招收1500名;新进教师要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创机制,解决投入不足问题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2018年,将省级学前补助资金提高到3.9亿元,加大市、县学前教育投入力度。二是制定生均标准。省级制定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补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710元。三是完善分类收费机制。对幼儿园进行分类评估,依据评估认定结果实行分类收费、优质优价。

五、强管理,解决保教质量问题

一是加强督导。建立责任督学制度,每10所幼儿园配备一名兼职督学。二是启动无证园整治。目前,全省已取缔无证园826所,整改、准入569所,明年3月底将完成无证园整改。三是开展小学化治理。标本兼治,一手抓好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治理,一手抓好小学零起点教学,出台零起点教学指导意见,治理效果明显。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好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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