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举行 聚焦热点问题

2019年08月29日 3531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倍受社会关心的民生大事。8月29日上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在济南举行立法听证会,就《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聆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良,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作为听证人,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作为提案人代表参加了会议。 

11111111.jpg

出席本次立法听证会的还有15名陈述人和10名旁听人,他们是从踊跃报名的近百名群众中遴选产生的,代表了幼儿教师、幼儿园园长、家长、教育学和法学专家、法律事务工作者以及关心学前教育的普通群众。 

会上,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关延平就《条例(草案)》的立法背景、依据和听证公告中的几项主要内容作出了说明。 

关延平指出,截至目前,山东全省幼儿园总量达到27058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9.24%,其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77.12%。但由于底子薄、欠账多,学前教育依然是我省教育体系的最大短板,距离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仍有一定差距,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主要表现在

听证会上,各陈述人代表先后围绕学前教育条例草案规定的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属性和建设,学前教育小学化问题,幼儿教师待遇保障,幼儿园收费标准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王良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要民生工程。学前教育这一民生立法意义重大,直接关系到广大幼儿园、幼儿教师、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幼儿、保育教育人员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事关全省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制定《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必须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学前教育事业属性地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体制机制保障、违法违规办园行为惩治等问题,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通过立法,引领、规范和保障我省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王良强调,此次立法听证会是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年内举办的第二次立法听证会,要将立法的“门”进一步打开,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关注群众切身利益的责任担当;立法听证会要打破身份限制,畅通立法参与平台,保障公众广泛参与,体现民情、汇聚民意、集中民智。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改进立法方式,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真正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贯穿到立法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立即分享: 微信分享
新浪微博 QQ空间

参与讨论

总共0条评论

验证: 发布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