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合木德培(DAP)教育打造最适宜中国儿童的教育方式

2017年02月28日 5045

  2015年幼教资格考试中,一则关于“发展适宜性原则的提出”的题目,让本已在国内迅速传播的DAP教育理念更受关注,同时,京华合木教育集团(旗下拥有京华合木幼儿园、京华合木亲子会馆、京华合木少年领袖密训营等项目)也因其中国德培(DAP)教育唯一认证体系示范单位的身份走进普通大众的视野。

  DAP(developmentally appropriate practice),即发展适宜性实践,源自美国,是一种先进的幼儿教育理念。1986年,美国幼儿教育协会(NAEYC)提出了发展适宜性的概念,并进而发布了发展适宜性实践的立场声明。

  DAP教育作为目前最科学的幼儿教育理念,提倡适宜性是其最大的特点,2004年,在国内学者的大力引入下,DAP教育进入中国,目前正以中国化成果——德培(DAP)教育在国内快速传播,成为引领中国幼教行业潮流的风向标。进过十年推广与发展,德培(DAP)教育越来越收到家长和教师的认可,合理利用德培(DAP)理念必将对改变我国目前教育现状起到积极作用。

  从DAP纳入幼师资格考试试题,可以看出DAP教育已广受幼教行业专家认可。据业内人士透漏,京华合木幼儿园德培(DAP)老师在行业内具有明显优势,京华合木德培(DAP)幼师在行业内薪资水平较高,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国幼师从业者社会地位普遍偏低的状况,也为幼师群体提供了学习和国外深造的平台,更从师资水平上大大提升了我国幼儿园的 教学质量。

  作为世界最著名幼教理念之一,DAP教育提出时间最晚,但却以无可替代的优势迅速在世界幼教领域传播开来,成为引领教育思潮的教育理念。DAP教育的优势何在,何以会在短短时间内得到教育界人士与家长的认可?解释这一原因,需要从DAP的起源与主要观点说起。

  一、DAP教育的形成原因

  DAP的形成有其特定的社会动因。20世纪80年代后,美国步入了高速发展的信息社会,“面对新技术革命的发展,美国的世界头号强国地位遭到威胁,加上社会危机和不断的种族冲突,美国人又一次将问题的症结归于教育。”1983年,美国教育部发布《国家在危急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教育改革调查报告,报告表明,美国的教育质量在急剧下降,引起了全美上下的忧虑和关切。为此,政府开始了“涉及教育标准、课程结构、师资培养等方面,其目标是实施高质量教育,培养高质量的人才”的综合性教育改革。教育工作者、心理学家以及政策制定者和各种教育机构去思考,究竟什么样的学前教育课程对儿童的发展是适宜的。全美幼教协会也加入了这场探索实践中,积极地寻求高质量幼儿教育及其实践的涵义,并于1986年发布了《0—8岁儿童早期教育方案中的发展适宜性实践》的声明,对发展适宜性实践(DAP)进行界定,并在1987年出书对其课程进行阐释。此外,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幼儿教育出现严重小学化倾向,为了凸现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学教育的差别,反对早期教育中出现过多的学业压力,建立一套幼儿园教育质量评定标准是很有必要的,这是发展适宜性实践(DAP)得以形成的教育动因。

  二、发展适宜性实践(DAP)的主要观点

  DAP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下观点:

  (一)年龄适宜性和个体适宜性

  1987年,全美幼教协会出版了休?布里德坎普(sue bredekamp)所著的《0—8岁早期教育中的发展适宜性课程》一书。该书在课程、成人与儿童互动、家庭与教育机构的关系以及儿童发展评估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性原则。在书中,休?布里德坎普指出“发展适宜性”包括“年龄的适宜性”和“个体的适宜性”两个纬度。年龄适宜性,即“幼儿的生理、心理、社会性及认知的发展都具有顺序性与阶段性,幼儿教师需要根据幼儿的具体发展阶段来设计学习环境、安排学习内容与教学方法”;个体适宜性,即“每一位幼儿的身心发展都会受到成长的环境、人格特质、学习方式、家庭等因素的影响,从而造成幼儿之间的个别差异。”其中还明确指出其理论建立在两个方面:其一,幼儿通过具体的、游戏导向的方式进行学习最有效;其二,幼儿园课程应随时修改以符合幼儿的需要,而不是去要求幼儿调整自己以适应某一特定课程。

  (二)文化适宜性

  DAP提出后,其观点得到大家一致认同,但对适宜性的维度的论述却遭受了很多质疑。全美幼教协会对其进行修订,于1997年出版了布里德坎普和科普尔合著的《0—8岁早期儿童教育项目中的发展适宜性实践》(修订版)。此次修订的过程中将“文化适宜性”单独列出,指出“发展和学习是在多元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下发生的,并受到多元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强调发展适宜性的理论要建立在三种知识之上:幼儿发展和学习适宜性方面的知识;关于幼儿个体差异方面的知识;关于社会、文化背景方面的知识。

  (三)教师教学有效性

  2009年,美国幼儿教育协会正式发布第三版的发展适宜性实践立场文件,其除了重申年龄适宜性、个体适宜性和文化适宜性外,还重点提出了教师教学有效性的问题。这份文件进一步指出,“好的教学需要专家式的决策,意味着教师需要拥有充分的专业准备,进行持续的专业发展并拥有经常和他人合作的机会”,特别强调教师知识的核心应该是关于儿童学习与发展的知识、儿童个体的知识、儿童社会文化背景的知识等。

  (四)DAP不是课程

  发展适宜性实践(DAP)不是课程,也不是一套可以用于支配教育实践的僵死的标准。相反,他是一种构建,一种哲学,或者说一种与幼儿一起工作的方法”。这也就是说,DAP并不是要让所有的教育实践都遵循同样的模式,而是试图为教育工作者提供一种思想和方法上的指导,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教育工作者可以设计出更加适宜儿童发展需求的课程方案。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面对不同特点的儿童,对于不同的教师而言,最适宜的教育实践也是不同的,DAP的实施方式不是僵化不变的。DAP旨在为教育工作者提供评估儿童需求以及进行课程设计的方法和策略,所有教师都可以依据发展适宜性实践的原则来评估自己的教学实践,并不断地改进自己的工作。

  DAP的中国化成果——德培(DAP)教育,结合中国现状,将其发展为更适合中国儿童的指导学说,德培(DAP)创设“课题制”课程模式,包括各种学科——科学、数学、社会知识、艺术、技术和读写,这些学科都融合于普通的活动中,而不是做为知识的分支。“课题制”跨学科课程,与传统园所和其他品牌的课程最大的区别是,“课题”的探究是动态的、持续发展的、永远不会被完全预测到的。徳培(DAP)“课题制”跨学科课程的目的对幼儿来说更有意义。“课题”经验考虑到了儿童的学习风格和多元智能。在一段时间内深入探索一个“课题”能使儿童发展真正的理解力。

  DAP是要适合每个孩子的个性化课程方案,是动态的、鲜活的,根据每个孩子的具体发展和个性差异做改变和调整的。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因教育才,持续发展;德培(DAP)教育旨在帮助每个孩子成为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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