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首先建立行之有效的法规制度体系。
《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学前教育地方性法规,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较强的时代性、前瞻性、可操作性。
条例的颁布是全省推进依法治教、健全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我省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为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条例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省司法厅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教育厅等编写了《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释义》,已于近日正式发行,供全省学前教育工作者、法治工作者学习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