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光明)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发布《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办法》,要求全市城镇住宅小区必须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配套建设幼儿园,建设规模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按每千人口36名学龄前儿童配建相应规模幼儿园,并一律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赣州市明晰了规划、城建、教育、国资委等部门的职责。规划部门在规划方案论证时应邀请教育部门参与评审。教育部门将会同规划部门严格审查幼儿园布局、位置和具体建设指标,确保有关技术指标和具体要求在审批规划方案和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得到落实,并积极做好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接收、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中国教育报》2018年05月13日第1版 版名:学前周刊